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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人员从事消防巡查有哪些要求?

所属分类:宣安新闻    发布时间: 2021-08-18    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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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保安人员从事消防巡查的要求,几本规范不太一样。下面由宣安消防为大家详细介绍:

消防保安人员

一、保安人员从事消防巡查应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持证上岗。

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》GB25201-2010

巡查: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。

1.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应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或单位实施,按照工作、生产、经营的实际情况,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的工作岗位。

2.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査的人员,应通过消防行业特别工种职业技能鉴定,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。

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

二、保安人员从事消防巡查不需要持证上岗,但是需要经过培训。

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》XF654-2006

消防安全管理人、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,持证上岗。保安人员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。电气焊工、电工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工种操作过程的火灾危险性,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防火、灭火基本技能。

保安人员职责

1.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,并做好记录,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。

2.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,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协助灭火救援。

3.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。

《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(试行)》应急消〔2019〕314号

第十四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:

1.按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,并做好记录,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;

2.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,扑救初起火灾,组织人员疏散,协助开展灭火救援;

3.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。

第六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员、志愿消防队员、保安人员应当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基本技能,且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,培训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
1.建筑基本情况,建筑消防设施、安全疏散设施、灭火和应急救援设施设置位置及基本常识;

2.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尤其是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分工;

3.发现、排除火灾隐患的技能,防火巡査、检查要点,消防安全主要部位、场所的防护要求;

4.灭火救援、疏散引导和简单医疗救护技能;

5.防火巡查、检查记录表填写要求。